第一章 概述
第一条【目的及依据】为维护淘宝网全球购买手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,保障淘宝网全球购买手的用户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淘宝平台服务协议》、《淘宝规则》等相关规则、协议的规定,制定本规范。
第二条【适用范围】规范适用于淘宝网全球购买手市场的所有卖家(以下简称”买手”)。
第三条【效力级别】淘宝网全球购买手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《淘宝规则》、《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》及《淘宝争议处理规范》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外,还应遵守本规范。本规范中已有规定的从本规范,本规范中未规定的按前述规则执行。
第二章 准入
第四条【准入】淘宝网卖家可通过主动申请报名的方式入驻淘宝网全球购买手市场,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:
(一)入驻时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未满12分;无严重违规行为(除出售假冒商品外)扣分;无出售假冒商品违规记录;
(二)近2年内出售假冒商品处罚次数小于2次(次数的计算方式:只要存在出售假冒商品违规记录的即算1次);
(三)近730天内虚假交易违规扣分累计未满48分;
(四)近90天内无扰乱市场秩序行为,包含但不仅限于虚构交易、虚构购物车数量、虚构收藏数量等;
(五)店铺状态正常且有稳定的综合运营能力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(若新开店铺或历史从未成交店铺申请入驻时不受此指标限制):
1、主营类目为非虚拟类目,虚拟类目包括但不限于一级类目为“网络游戏点卡”、“网游装备/游戏币/帐号/代练”、“腾讯QQ”、“手机号码/套餐/增值业务”、“移动/联通/电信充值中心”、“网店/网络服务/软件”等);
2、店铺内商品须符合海外商品要求:淘宝将根据卖家主营类目、商品属性、商品详情、物流订单、商品采购地等维度,综合判断是否为海外商品,要求店铺内海外商品占比及海外商品销售占比100%;
3、近半年店铺DSR要求: 商品品质DSR≥4.6,服务质量DSR≥4.6,物流服务DSR≥4.3;
4、近30天纠纷退款率≤行业平均值的5倍,或近30天纠纷退款笔数≤3笔。
(六)提供与买手本人信息一致的人在海外的证明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1、海外护照或港澳台地区身份证明(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);
2、中国大陆地区身份买手需提供海外长期居住的证明,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:
a)本人护照页(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)及有效签证(有效期3个月以上);
b)护照页有真实有效的该签证对应所在地的入境记录。
第三章 经营规范
第五条【商品及信息发布】买手须遵守《淘宝规则》及《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》中关于商品和信息发布规范。
第六条【行为规范】买手除须遵守《淘宝规则》、《淘宝争议处理规则》中关于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外,还须遵循如下行为规范:
(一)买手须提供海外代购服务;
(二)买手不得违背其自身所做出的服务承诺,如活动承诺不履行等;
(三)买手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方式针对买手关注数、粉丝数、赞、评论、分享数据进行造假或者作弊。
第四章 违规处理和退出
第七条买手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,淘宝除依照《淘宝规则》等进行处罚外,淘宝全球购买手市场还将依据本规范对买手进行清退处理;
第八条【主动退出】全球购买手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,申请退出淘宝网全球购买手市场。若买手主动退出,系统将摘除全球购买手的相应标识并清退出全球购买手市场。
第九条【清退】买手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,将被全球购买手市场清退:
(一)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,立即清退;
(二)不再符合买手【准入】中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、(六)要求的,立即清退;
(三)不再符合买手【准入】中(五)要求的,将在次月1日被清退;
(四)违反本规范第六条任一行为的,立即清退。
第十条【清退再入驻】买手退出再入驻全球购买手市场须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买手申请主动退出的,自退出之日起90天后方可入驻;
(二)自然年内被清退1次的,自清退之日起30天后方可入驻;
(三)自然年内被清退2次的,自清退之日起90天后方可入驻;
(四)自然年内被清退3次及以上的,该自然年内不得入驻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一条【生效时间】本规范与2016年9月2日首次生效